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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全域环境品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30 15:46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社会事业局  点击: 次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全域环境品质实施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
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全域环境品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全市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全域环境品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全域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和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打造绿色洁净美丽家园,为全力推动“三个走在前列”,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的力度,力争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省里确定的“三大革命”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017年目标任务: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覆盖、全域达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建成,完成已建的77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检修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在建的85个省、市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自然村改厕试点。
 
       2018年目标任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2%,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利用。基本完成已建的市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力争完成省美丽办考核的232个省、市级中心村、列入“十三五”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城区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加快推进县区、新区自然村改厕。
 
       2019年目标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利用处置。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全市规划布点的291个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户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2020年目标任务:对一体化推进全市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巩固提升、补缺补短,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建成天蓝、地绿、水净的城乡宜居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
 
       (一)集中开展陈年垃圾和杂物清理。一是抓好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在全域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以陈年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秸秆等为重点,对农村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村庄边际、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陈年垃圾的再排查、再清理,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清理任务。二是开展农村杂物集中清理。研究制定农村杂物分类清理办法,帮助农户做好房前屋后各类杂物的清理。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农村杂物集中清理任务,做到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实现农村环境面貌较大提升。三是严禁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实行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向农村倾倒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的行为,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对历史形成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制定分类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全面治理。一是完善无害化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县(区)为主体,抓紧编制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指导各村推进无害化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推进保洁服务市场化。积极引入PPP模式,鼓励采取县(区)域整体引入信誉好、实力强的保洁公司,充分发挥专业公司的力量资源,加强农村环卫保洁,着力解决农村保洁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逐步构建“政府负责监管、企业提供服务”的保洁新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环卫设施的改造建设。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设施,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四是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五是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前规划建设江北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规范运营已建成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19年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要。
 
       (三)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编制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建设规划。2017年各县区、开发园区完成规划编制,科学布局并按程序批准实施。制定整治建设方案和分年度整治建设计划,构建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二是推广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和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示范,建立乡镇有毒有害垃圾回收中心,有效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和农药、化肥、兽药等包装物。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
 
       (四)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环保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五)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抓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年8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园区完成方案制定,分年度推进方案的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选择部分镇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运行体系。原则上,要把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还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应铺路填坑或就近填埋;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中心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省级中心村为主体,加快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六)建立健全常态长效保洁管护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加快环卫管理由县(区)向乡镇、行政村延伸。各乡镇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和落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规模(原则上农村户籍人口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日常保洁的管理。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开发园区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人均年垃圾治理经费投入不低于50元的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农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三是完善保洁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讲文明卫生,建美丽家园”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发挥村民“大管家”、网格党小组和村民理事会等组织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保洁,切实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全覆盖,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进一步加大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到2019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一)编制污水治理规划。各县区、开发园区打破镇村行政区域边界局限,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及其变化趋势、原有设施状况及生活用水情况、污水排放量、污水特征等因素,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订技术路线,结合实际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目标、要求、方式和步骤,科学指导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技术审查后按程序批准实施。
 
       (二)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是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的原则,推行采用PPP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二是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9年力争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准确录入信息系统,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满足排放标准。三是加快推进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村因地制宜采用微动力或动力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一定规模人口的自然村要全面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三)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各县区、开发园区尽快制定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镇村管护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护等日常工作制度和管理规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县区、开发园区、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日常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监测,建立数字化服务管控平台,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五、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积极引入PPP模式,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厕所。
 
       (一)科学制定改厕计划。各县区、开发园区全面开展自然村非卫生厕所的调查摸底,明确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要抓紧做好引入PPP模式进行改厕的方案设计和招标有关工作。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年内选择部分镇村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农民新建自建房及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应统筹配建卫生厕所。
 
       (二)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全面拆除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原则上,各县和博望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要采取PPP模式,对一定规模人口的自然村,鼓励建设微动力或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对零星户等,推广使用技术稳定的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城区主要进行卫生厕所改造,鼓励建设联户式卫生厕所。重点流域周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逐步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
 
       (三)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农村厕所改造由各县区、开发园区按照“统一采购、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原则组织实施。加强对镇村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认真做好农村改厕的现场巡察与监督指导。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完善农村改厕信息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建立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改厕全程管理和建成验收,确保卫生厕所达标、规范。
 
       (四)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改厕结果的满意度。各县区、开发园区、乡镇、行政村加强农村卫生改厕的后续维护和管理,制定后续维护工作方案,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各县区、开发园区作为责任主体,也要成立一体化推进“三大革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要充分调动网格党小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直有关部门在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专项整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和城区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中心村污水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统筹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等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做好“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紧密结合。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地落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用地等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三大革命”专项整治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等工作。市推进办做好“三大革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加大多元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资金,增加市级生态创建专项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整合。市级对农村改厕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鼓励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专项整治。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推进办、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关于一体化推进“三大革命”的督查考核工作,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同时,将“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作为我市全域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园区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宣传引导村民参与“三大革命”整治行动,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建设绿色洁净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  尧  市委书记
 
左  俊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  勇  市委副书记
 
苏从勇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盛厚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方  文  市政府副市长
 
杨善斌  市政府副市长
 
宋金虎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周加华  市委
 
龚玉芝  市委
 
谷  强  市政府
 
尹宗应  市委组织部
 
梁发年  市委宣传部
 
吴  玲  市文明办
 
班先林  市委督查室
 
季传舜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章银发  市公安局
 
汪金煌  市民政局
 
张亚莉  市财政局
 
张  敏  市住建委
 
陈长春  市交通运输局
 
赵代金  市环境保护局
 
易茂林  市城乡规划局
 
张大波  市农委
 
郑诗海  市水利局
 
胡支农  市文旅委
 
李玉珍  市卫生计生委
 
胡建平  市国土资源局
 
刘卫宝  市城市管理局
 
刘猛生  市政务督查目标办
 
陈联明  市人民银行
 
胡宏琦  马鞍山银监分局
 
王华群  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队
 
卞建秋  含山县委
 
刘  殊  和县县委
 
谢红心  当涂县委
 
朱来友  花山区委
 
徐泽能  雨山区委
 
胡春华  博望区委
 
李  强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郎  平  慈湖高新区
 
吴晓东  郑蒲港新区
 
马成福  示范园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龚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敏、刘卫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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